2024年度
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办文办会、文秘信调、政策研究、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后勤保障、人大、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党建、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人才等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改革、投资促进、经济统计、科技、规下工业(限下商贸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服务、要素保障、村社区道路的建设和管理、土地流转、农村农业污染等工作。
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政法、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统战民宗、国家安全和反邪教、禁毒、扫黑除恶、网格化管理、网格平台建设等工作。
综合执法统筹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开展辖区自然资源、规划、建设、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农业、水利、林业、文化、物业管理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自然资源管理、城镇建设、控规控建,地质灾害排查上报等工作。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急救援、消防、减灾救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城市管理办公室(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负责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环境整治)、市政设施维护、辖区内市政道路的主干道(县乡级以上)的建设和维护、智慧城市建设等工作。
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统筹对接、协调推进、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土地管理、建设用地报批、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向民生事业服务中心提供被征地农民名单及占用面积等相关资料等工作。负责统筹安置工作,统计发放过渡费等工作。
财政所。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管理、监督财政资金使用、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资金补贴支出、资金管理、村社区“三资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土地征收工作、征地面积测绘工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指标计算等工作。
纪工委办公室。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建设规划,督促、检查党风责任制和廉洁措施的落实,内部审计,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在党的纪律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建议及反映等,查办党员和干部的违纪案件等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乡村振兴实施、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体制改革、农业农村生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林业(护林防火)、脱贫攻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测、农村产权交易等工作。
民生事业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低保救济、老龄(高龄补助)、残疾人、红十字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确定及缴费工作、流动人员管理、社区建设管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人民武装、兵役、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工作。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负责对外宣传、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旅游、科普、文物保护、乡风文明、志愿者服务、广播电视等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负责生态环境日常巡查、网格化环境监管、秸秆禁烧、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市政管网及排口整治、环境信访矛盾、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等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聚焦党建引领,推进固本强基
一是抓实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党工委会、“三会一课”等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带动各基层党组织学习研讨300余次,送学上门350余次,发放学习书籍2300余册。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300余人召开警示教育宣讲会,集中观看《折戟沉“沙”》《不羁之“拆”》等警示教育片,统筹安排20个村(社区)到锦江镇等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提升干部党风廉政认识。聚焦乡村振兴、粮食购销、民生领域、安全生产、作风建设、基层治理等6个整治重点,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选取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完成自来水安装、耕地保护复垦、场镇改造工程等多个项目,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
二是强化组织队伍建设。由党工委书记带队先后赴宜宾三江新区白沙湾街道、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等地交流学习,有序推进机构设置,调整街道9办5中心为7办4中心,实施人员及中层轮岗交流、重点培养等方案,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职责、优化人员配置,高质量推进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对标“七个基本”全覆盖开展村社区指导检查2次,销号整改党建业务问题41个;常态化推进机关党员“政治生日”和走访慰问服务活动制度落实;指导各村社区完成社区集体经济收入164.58万元,持续抓实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摸排干部后备人员76名,其中书记后备人选35名;统筹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党性教育和业务提能培训4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0名,发展村(社区)党员16名、两新党员16名,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三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视高街道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全年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围绕乡村振兴、征地拆迁、耕地找补、惠民政策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70余次,发出督查通报3期,有效助推上级安排部署和本地群众所需所盼在视高落实落地。以原清水镇拆迁问题为切入点,开展警示教育大会1次,督促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政治定力,种下廉洁的种子,扣紧廉洁的扣子。
2.聚焦项目建设,推动经济发展
一是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初步完成视高功能区南部拓展区项目征地拆迁方案的编制及送审工作,完成“两横两纵”道路地勘工作。稳步推进天眉乐高速、市域铁路S5线项目征地拆迁扫尾工作,顺利完成项目交地。全力推动中心城区线路迁改项目建设工作。圆满完成祖峰线全线拆迁工作,为柴桑河变电站顺利投运保驾护航。完成永兴社区二组项目(兴盛110KV变电站)拆迁任务。协调推进110KV清钢线、110KV元视线、110KV先园线、220KV加强线等四条电力线路建设。
二是五经普工作扎实开展。全年按照定人定岗定责、明确阶段任务、做好业务指导、严把工作质量的原则高标准推进五经普相关工作。全面摸清、摸全、摸实辖区经济“家底”。完成法人单位数据采集2229家,累计增加值20.5亿元,户均增加值92万元;完成抽样个体工商户数据采集521家,累计增加值1.2亿元,户均增加值23万元。
3.聚焦城乡建设,推动宜居宜业
一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视高街道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高质高效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太平路道路、交安、照明及管网等改造工程,共计投入560万余元,提升了场镇面貌。完成里仁仁德综合市场和视高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共计投入75万元,改善了市场环境,增强了市场功能。完成自来水安装全域覆盖,切实保障群众用水安全。
二是城市品质不断提升。场镇秩序治理乱摆占道400余家,乱停乱放3000余起,清理落地店招100余处,门市店招50余处,清理牛皮癣、小广告和各类横幅200余处,规范装修和店招60余家,治理乱堆乱倒大件垃圾18处,开展夜宵店噪音油烟专项治理100余家次,完成在建工地建渣巡查治理13家,完成特勤保障任务10余次,场镇居住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是农村环境不断优化。常态化开展农村区域庭院治理和垃圾分类管理,新建垃圾分类亭121个,投放智能可回收垃圾设备4台,在新安等5个村(社区)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村工作。深入实施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秸秆禁烧,累计出动宣传车不少于1500车次,共悬挂禁烧宣传标语171幅,发放秸秆禁烧宣传单4000余份;认真贯彻落实河湖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河984次,日常清理河道垃圾共约10吨,同时,全年投入河道保洁及更新改造河长制公示牌资金27.9万元;开展“散乱污”企业回头看工作,对视高街道辖区内49家整改提升类“散乱污”企业进行核查,现有在产企业33家、停产4家、已搬离4家、已拆迁8家;28家关闭取缔类“散乱污”企业均已关闭。
四是乡风文明不断改善。深入推进文明乡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全年开展实践活动500余场。结对爱心妈妈22对;调解妇联纠纷50余次;反家暴、宪法等各类法律宣传5场,参与人数2000余人次;挂牌“妇女微家”1个;播放坝坝电影6场。全年开展文化活动63场,服务5000余人次;开展儿童之家活动200余场,服务3000余人次。
4.聚焦民生建设,增进群众福祉
一是安置攻坚工作有条不紊。完成山屿城、青林上城交房800余套;完成环天时代中心、青林上城住宅和商铺交付,全力保障交房工作。2024年9月分两次安置843户1745人选房1438套,自2019年以来,视高街道安置回购房共计安置6544户21386人,目前回购房安置工作已全面进入全力保交房阶段。
二是便民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推进实施一站式代办窗口,为群众提供便利、高效、贴心的服务。2024年受理户口迁移、电表申请等代办件共计500余件,增强了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三是“一老一小”权益有效保障。在清水铺社区、视高铺社区分别打造中央厨房(助餐配送点)、助老餐厅,惠及老年群众2000余名。在养老服务综合体打造养老服务站点,为老年群体提供低价茶水棋牌服务,惠及群众5000余人。通过集中慰问和走访入户等形式慰问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共计63人,为他们送去了政府的关心关怀。
5.聚焦底线红线,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耕地保护严守红线。全面落实“田长制”工作制度,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控耕地“非粮化”。高质量完成2024年3500亩耕地找补任务。
二是安全生产紧抓不懈。企业生产安全方面,对所辖61家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检查,24年至今共出动工作组56组次,检查企业单位109家次,排查隐患192处,已整改隐患192处;并通过日常检查进行风险摸底,更新安全风险辨识LEC法及管控清单,涵盖28家功能区外企业、84家“九小场所”。城镇燃气安全方面,对液化气配送单位、燃气使用单位、消防站进行安全检查72次,发现隐患49处,完成整改49处。森林防灭火方面,督促47名护林员开展每日巡查,完善更新3处卡点“八个一”,更新二峨、团结重要进山路段标识标牌,维护21个语音播报器2次;着重抓好输配电线路、公墓坟区等重点点位的排查,完成林下可燃物清理30余吨,制止野外违规用火30余次。
三是平安建设稳中向好。制发《视高街道矛盾纠纷化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全员信访,驻村包案,负责到底,斗硬奖惩”工作要求,将信访件的办理时效从7天压缩至2天,掀起街道“全员信访”的氛围。今年以来,视高街道办共办理上级下发信访件766件,其中省委巡视组639件,12345政务热线1929件、其他信访件58件。共处置各类突发事件43起,其中处置郑兴群进京5次、非正常死亡事件11次、跳楼事件3次、街道办集访事件10次、参与管委会维稳6次,火灾、阻工等其他突发事件8次。
二、机构设置
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办事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纳入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办事处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56,702.84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017.33万元,增长22.7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156,702.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525.20万元,占21.3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177.64万元,占78.6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6,70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7.00万元,占3.44%;项目支出151,315.84万元,占96.5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6,702.84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9,017.33万元,增长22.7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25.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39%。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326.44万元,增长38.5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25.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79.49万元,占13.06%;国防支出10.78万元,占0.03%;公共安全(类)支出17.05万元,占0.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69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9.19万元,占2.77%;卫生健康支出206.58万元,占0.62%;住房保障支出326.48万元,占0.97%;城乡社区支出1,658.43万元,占4.95%;交通运输支出2.06万元,占0.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57.08万元,占8.5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1.06万元,占0.18%;节能环保支出27.49万元,占0.08%;农林水支出23,028.83万元,占68.6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3,525.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946.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27.6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84.8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支出决算为33.1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0.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6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12.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支出决算为21.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支出决算为10.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3.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支出决算为12.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6.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3.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预算100%。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完成预算100%。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决算为254.19万元,完成预算100%。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2万元,完成预算100%。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15万元,完成预算100%。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98万元,完成预算100%。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81万元,完成预算100%。
3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9.43万元,完成预算100%。
3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100%。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5.93万元,完成预算100%。
3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预算100%。
3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11万元,完成预算100%。
3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40.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预算100%。
41.卫生健康支出(类)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款)其他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预算100%。
4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4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49万元,完成预算100%。
4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100%。
4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02.63万元,完成预算100%。
4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预算100%。
4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5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4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4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100%。
5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5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预算100%。
5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100%。
5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26.48万元,完成预算100%。
5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100%。
5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100%。
5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乡村道路建设(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5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141.8万元,完成预算100%。
5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0.27万元,完成预算100%。
5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支出决算为67.32万元,完成预算100%。
6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预算100%。
6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83.03万元,完成预算100%。
6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100%。
6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支出决算为11.01万元,完成预算100%。
6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46.07万元,完成预算100%。
6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24.48万元,完成预算100%。
6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100%。
6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19万元,完成预算100%。
6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54.15万元,完成预算100%。
6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87.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84.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目标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抚恤金、其他生活补助、离任村(社)干部养老保险补贴、村(社)干部报酬、村(社)干部职业津贴、村(社)干部养老保险、村(社)干部意外保险、村(社)干部医疗保险、村(社)干部绩效、退休费、离休费、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002.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房屋建筑物构件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28.1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5万元,占94.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占5.5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万元,占94.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减少0.21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本年视高街道办厉行节约,本年度减少公务车辆使用次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籍田街道纪工委视察工作接待8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本年籍田街道纪工委视察工作接待8人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次,共计支出0.0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籍田街道纪工委视察工作接待8人774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177.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61%。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690.89万元,增长19.03%。主要变动原因是年中安置类项目支出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办事处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2.51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35.37万元,增长15.6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新进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办事处本级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7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7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办事处本级机关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工作保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办事处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2年重大传染病财政补助资金、退役军人优待抚恤、仁寿国琳溯意家居有限公司搬迁补偿尾款等13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13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办事处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1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34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2024年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办事处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第四部分),《2024年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视高街道2022年重大传染病财政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第四部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见附表十四(第五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 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5.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16.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 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指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 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 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 年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 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 补助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 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 等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 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 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 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 方面的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支出。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 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 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 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 支出。
3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0.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41.卫生健康支出(类)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款)其他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支出(项):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 方面的支出。
4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4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4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 的支出。
4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 的支出。
4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 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 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5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 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5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指反映政府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贴。
5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 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5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5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的支出。
5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乡村道路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5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5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 面的支出。
5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指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小河流治 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等。
6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6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 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6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6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 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6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反映用于土地资源储备方面的支出。
6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6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 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6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6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7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2.“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主要职责,视高街道办事处下设14个办公室,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综合执法统筹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财政所、纪工委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事业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办文办会、文秘信调、政策研究、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后勤保障、人大、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党建、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人才等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改革、投资促进、经济统计、科技、规下工业(限下商贸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服务、要素保障、村社区道路的建设和管理、土地流转、农村农业污染等工作。
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政法、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统战民宗、国家安全和反邪教、禁毒、扫黑除恶、网格化管理、网格平台建设等工作。
综合执法统筹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开展辖区自然资源、规划、建设、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农业、水利、林业、文化、物业管理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自然资源管理、城镇建设、控规控建,地质灾害排查上报等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急救援、消防、减灾救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城市管理办公室(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负责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环境整治)、市政设施维护、辖区内市政道路的主干道(县乡级以上)的建设和维护、智慧城市建设等工作。
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统筹对接、协调推进、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土地管理、建设用地报批、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向民生事业服务中心提供被征地农民名单及占用面积等相关资料等工作。负责统筹安置工作,统计发放过渡费等工作。
财政所。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管理、监督财政资金使用、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资金补贴支出、资金管理、村社区“三资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土地征收工作、征地面积测绘工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指标计算等工作。
纪工委办公室。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建设规划,督促、检查党风责任制和廉洁措施的落实,内部审计,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在党的纪律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建议及反映等,查办党员和干部的违纪案件等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乡村振兴实施、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体制改革、农业农村生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林业(护林防火)、脱贫攻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测、农村产权交易等工作。
民生事业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低保救济、老龄(高龄补助)、残疾人、红十字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确定及缴费工作、流动人员管理、社区建设管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人民武装、兵役、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工作。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负责对外宣传、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旅游、科普、文物保护、乡风文明、志愿者服务、广播电视等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负责生态环境日常巡查、网格化环境监管、秸秆禁烧、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市政管网及排口整治、环境信访矛盾、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等工作。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2024年视高街道办在编实有人数197人,其中公务员97
人,事业人员100人。
(三)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聚焦党建引领,推进固本强基
一是抓实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党工委会、“三会一课”等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带动各基层党组织学习研讨300余次,送学上门350余次,发放学习书籍2300余册。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300余人召开警示教育宣讲会,集中观看《折戟沉“沙”》《不羁之“拆”》等警示教育片,统筹安排20个村(社区)到锦江镇等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提升干部党风廉政认识。聚焦乡村振兴、粮食购销、民生领域、安全生产、作风建设、基层治理等6个整治重点,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选取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完成自来水安装、耕地保护复垦、场镇改造工程等多个项目,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
二是强化组织队伍建设。由党工委书记带队先后赴宜宾三江新区白沙湾街道、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等地交流学习,有序推进机构设置,调整街道9办5中心为7办4中心,实施人员及中层轮岗交流、重点培养等方案,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职责、优化人员配置,高质量推进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对标“七个基本”全覆盖开展村社区指导检查2次,销号整改党建业务问题41个;常态化推进机关党员“政治生日”和走访慰问服务活动制度落实;指导各村社区完成社区集体经济收入164.58万元,持续抓实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摸排干部后备人员76名,其中书记后备人选35名;统筹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党性教育和业务提能培训4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0名,发展村(社区)党员16名、两新党员16名,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三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视高街道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全年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围绕乡村振兴、征地拆迁、耕地找补、惠民政策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70余次,发出督查通报3期,有效助推上级安排部署和本地群众所需所盼在视高落实落地。以原清水镇拆迁问题为切入点,开展警示教育大会1次,督促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政治定力,种下廉洁的种子,扣紧廉洁的扣子。
2.聚焦项目建设,推动经济发展
一是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初步完成视高功能区南部拓展区项目征地拆迁方案的编制及送审工作,完成“两横两纵”道路地勘工作。稳步推进天眉乐高速、市域铁路S5线项目征地拆迁扫尾工作,顺利完成项目交地。全力推动中心城区线路迁改项目建设工作。圆满完成祖峰线全线拆迁工作,为柴桑河变电站顺利投运保驾护航。完成永兴社区二组项目(兴盛110KV变电站)拆迁任务。协调推进110KV清钢线、110KV元视线、110KV先园线、220KV加强线等四条电力线路建设。
二是五经普工作扎实开展。全年按照定人定岗定责、明确阶段任务、做好业务指导、严把工作质量的原则高标准推进五经普相关工作。全面摸清、摸全、摸实辖区经济“家底”。完成法人单位数据采集2229家,累计增加值20.5亿元,户均增加值92万元;完成抽样个体工商户数据采集521家,累计增加值1.2亿元,户均增加值23万元。
3.聚焦城乡建设,推动宜居宜业
一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视高街道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高质高效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太平路道路、交安、照明及管网等改造工程,共计投入560万余元,提升了场镇面貌。完成里仁仁德综合市场和视高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共计投入75万元,改善了市场环境,增强了市场功能。完成自来水安装全域覆盖,切实保障群众用水安全。
二是城市品质不断提升。场镇秩序治理乱摆占道400余家,乱停乱放3000余起,清理落地店招100余处,门市店招50余处,清理牛皮癣、小广告和各类横幅200余处,规范装修和店招60余家,治理乱堆乱倒大件垃圾18处,开展夜宵店噪音油烟专项治理100余家次,完成在建工地建渣巡查治理13家,完成特勤保障任务10余次,场镇居住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是农村环境不断优化。常态化开展农村区域庭院治理和垃圾分类管理,新建垃圾分类亭121个,投放智能可回收垃圾设备4台,在新安等5个村(社区)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村工作。深入实施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秸秆禁烧,累计出动宣传车不少于1500车次,共悬挂禁烧宣传标语171幅,发放秸秆禁烧宣传单4000余份;认真贯彻落实河湖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河984次,日常清理河道垃圾共约10吨,同时,全年投入河道保洁及更新改造河长制公示牌资金27.9万元;开展“散乱污”企业回头看工作,对视高街道辖区内49家整改提升类“散乱污”企业进行核查,现有在产企业33家、停产4家、已搬离4家、已拆迁8家;28家关闭取缔类“散乱污”企业均已关闭。
四是乡风文明不断改善。深入推进文明乡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全年开展实践活动500余场。结对爱心妈妈22对;调解妇联纠纷50余次;反家暴、宪法等各类法律宣传5场,参与人数2000余人次;挂牌“妇女微家”1个;播放坝坝电影6场。全年开展文化活动63场,服务5000余人次;开展儿童之家活动200余场,服务3000余人次。
4.聚焦民生建设,增进群众福祉
一是安置攻坚工作有条不紊。完成山屿城、青林上城交房800余套;完成环天时代中心、青林上城住宅和商铺交付,全力保障交房工作。2024年9月分两次安置843户1745人选房1438套,自2019年以来,视高街道安置回购房共计安置6544户21386人,目前回购房安置工作已全面进入全力保交房阶段。
二是便民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推进实施一站式代办窗口,为群众提供便利、高效、贴心的服务。2024年受理户口迁移、电表申请等代办件共计500余件,增强了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三是“一老一小”权益有效保障。在清水铺社区、视高铺社区分别打造中央厨房(助餐配送点)、助老餐厅,惠及老年群众2000余名。在养老服务综合体打造养老服务站点,为老年群体提供低价茶水棋牌服务,惠及群众5000余人。通过集中慰问和走访入户等形式慰问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共计63人,为他们送去了政府的关心关怀。
5.聚焦底线红线,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耕地保护严守红线。全面落实“田长制”工作制度,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控耕地“非粮化”。高质量完成2024年3500亩耕地找补任务。
二是安全生产紧抓不懈。企业生产安全方面,对所辖61家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检查,24年至今共出动工作组56组次,检查企业单位109家次,排查隐患192处,已整改隐患192处;并通过日常检查进行风险摸底,更新安全风险辨识LEC法及管控清单,涵盖28家功能区外企业、84家“九小场所”。城镇燃气安全方面,对液化气配送单位、燃气使用单位、消防站进行安全检查72次,发现隐患49处,完成整改49处。森林防灭火方面,督促47名护林员开展每日巡查,完善更新3处卡点“八个一”,更新二峨、团结重要进山路段标识标牌,维护21个语音播报器2次;着重抓好输配电线路、公墓坟区等重点点位的排查,完成林下可燃物清理30余吨,制止野外违规用火30余次。
三是平安建设稳中向好。制发《视高街道矛盾纠纷化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全员信访,驻村包案,负责到底,斗硬奖惩”工作要求,将信访件的办理时效从7天压缩至2天,掀起街道“全员信访”的氛围。今年以来,视高街道办共办理上级下发信访件766件,其中省委巡视组639件,12345政务热线1929件、其他信访件58件。共处置各类突发事件43起,其中处置郑兴群进京5次、非正常死亡事件11次、跳楼事件3次、街道办集访事件10次、参与管委会维稳6次,火灾、阻工等其他突发事件8次。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细化量化与预算安排相匹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小,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资金按分配额度按时完成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金使用专款专用、管理规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等情况。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收入156,702.84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支出156,702.84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156,702.84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156,702.84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无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经费绩效目标按人员类别、编制情况、借调情况等编制,人员类经费涉及人员工资、绩效、保险、公积金等,指标下达预算数为4445.8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4384.49万元,未使用金额61.3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62%,主要未支出项目是职业年金,职业年金按编制预算,但只有坐实才支出。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村社区办公费、公共运行维护费、综合辅助人员经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按在编在岗人员每人2.75万元编制预算;村社区办公费,每个村社区5万元编制预算;公共运行维护费按村8万元、社区15万元编制预算;综合辅助人员经费按每人每年8万元预算经费。运转类项目共计13个项目,指标下达预算数为1952.75万元,预算执行数为1891.88万元,未使用60.8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88%,未使用的经费主要是基层党组织建设费用,因去年有专门的项目资金用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使这个项目资金未及时支出。总体来说,公用经费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较小。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特定目标类项目2024年共涉及135个,其中包括一个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特定项目主要涉及年初预算项目、中途各部门追加预算项目,其中征拆类项目较多。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154,415.64万元,预算执行数150,491.49万元,未使用金额3,924.1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46%,未支付完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因项目进度缓慢未达支付进度,导致经费也不能及时支付。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目标制定、目标实现、支出控制、及时处置、执行进度、完成效率等指标完成情况开展总体评价。通过绩效评价,总体得分96.6分,部门年初绩效目标编制准确、合理,部门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细化量化,与预算安排相匹配。通过部门运行监控,加强资金监管和支付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处置。主要扣分原因是部分项目因实施进度和资料准备不充分导致支付进度缓慢,个别项目分配了资金但因各种原因未支付。
2.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绩效分析。履职完成情况:2024年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整体支出绩效任务、质量指标达标100%,时效完成率90%以上;履职效果情况: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指标都实现了预期的履职和绩效目标;社会满意度指标主要设置为受益群众满意度指标,完成率都达到90%以上,完成了绩效目标值。
(三)结果应用情况
1.通过绩效自评结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方向和具体措施,促进工作开展。
2.将绩效自评结果通报给各部门,对照问题分析整改。
3.将自评结果在单位宣传栏公开。
(四)自评质量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严格按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自评准确率95%以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视高街道2024年较好地实现了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95.3分,自评结果为“优”。
(二)存在问题
1.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较少,对项目的预算、实施进程关注度不够。
2.部分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3.对绩效评价认识不够。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学习,加强培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执行能力。
2.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确保预算资金按进度顺利拨付。
3.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附件2
2024年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视高街道2022年重大传染病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视高街道办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项目的实施、资金的监管,拨付资金的程序和手续进行审核和监督。
2.项目资金安排依据川财社(2022)156号、川财社(2023)90号、眉财社〔2024〕45号、眉天疾上(2023)2号文件、眉天财疾调(2024)1号眉天财疾调(2024)4号、眉天财疾调(2024)8号,规定分配9.43万元,实际分配9.43万元。
3.街道办财政所负责此项目资金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民生事业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的业务监督管理。项目资金先审批后实施,审批单需附预算表,并有相关经办人签字。5万元以下的由书记街道办主任审批;5万元以上(含)的项目,由街道办党委会集体会议讨论审批并形成会议纪要。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严格按资金分配比例,项目实施进度,严格履行财经制度,按文件要求支付。考虑的重点是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是否落到实处。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
2.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死亡率,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进一步减少结核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控制血吸虫病的流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开展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项目,落实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随访服务。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参与自评人员情况。
表3-1人员组织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分工安排 |
1 |
蒋欣珂 |
项目负责人 |
统筹项目整体进度,负责项目的实施 |
2 |
苏钰铭 |
评价人员 |
负责项目资料收集、整理 |
3 |
康旭名 |
主要负责指标体系研制、报告撰写 |
2.评价选点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依据既定的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前期绩效运行监控情况、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通过综合评价的方式与流程,开展评价。
3.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了梳理,梳理后的绩效指标详见表3-2。
表3-2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绩效指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涉及村社区 |
20个 |
质量指标 |
血吸虫病发病率 |
≤0.5 |
时效指标 |
预防防治时效 |
1年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稳定性 |
高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8% |
4.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运用指标分析法、文献法、比较法等方法,坚持定量优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始终遵循科学规范、全面系统、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的基本原则。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的申报和批复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资金分配依据川财社(2022)156号、川财社(2023)90号、眉财社〔2024〕45号、眉天疾上(2023)2号文件、眉天财疾调(2024)1号眉天财疾调(2024)4号、眉天财疾调(2024)8号,按计划拨付。
2.资金到位。资金于2024年2月到位33800元、9月到位750元、12月到位59700元,一共到位94250元。
3.资金使用。资金于2024年4月17日支付33,800.00元,失败收回750元在2024年9月10日重新支付成功,2024年12月23日支付33350元,2024年12月27日支付26350元,共计支付94250元。资金按分配额度按时完成支付。资金使用专款专用、管理规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等情况。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由视高街道办组织实施,项目主管部门民生事业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财政所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管和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管理严格按相关文件要求,对项目实施的情况,达到的预期效果进行项目事前绩效分析。
(三)项目监管情况
视高街道办严格履行各项财务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等情况,项目资金监管到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顺利,血吸虫病发率小于等于0.5%,预防防治效果好,资金使用规范,使用及时,按进度要求拨付,成本控制额达到预算要求,控制在9.43万以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的实施促进了重大传染病的防控,社会稳定性增高,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8%,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设立程序严密、规划合理、制度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合理、使用合规且执行有效,预算执行率100%;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并无违规记录,且及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项目在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经对各类指标评分和汇总分析后,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综合得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本次评价未发现相关问题。
(三)相关建议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附表:1.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项目自评得分表
2.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
自评得分(百分制) |
备注 |
1 |
视高街道办事处 |
1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