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承担县爱卫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部门共同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起草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计划、规划、标准;执行爱国卫生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职能;筹备和召集县爱卫会全体委员会议;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卫生创建、无烟单位创建、健康细胞建设和城乡环境卫生等的专项治理及工作调研;开展爱国卫生月、5.31世界无烟日等爱卫工作;负责各项年报统计工作,完成眉山市爱卫会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服务中心,为县卫健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49.74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5.79万元,下降52.54%。主要变动原因是宣传氛围营造项目未开展。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4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7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4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7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9.7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5.79万元,下降52.54%。主要变动原因是宣传氛围营造项目未开展。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5.79万元,下降52.54%。主要变动原因是宣传氛围营造项目未开展。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卫生健康支出149.74万元,占10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9.7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5.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4.0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
公用经费149.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1年减少70.5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宣传工作开展力度大幅度减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2年创卫专项项目、2022年病媒生物防制和“三防”设施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022年创卫专项项目、2022年病媒生物防制和“三防”设施建设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