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仁寿县商务局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4、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除食糖外的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6、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等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7、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设驻仁商务代表机构的管理。
8、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9、参与拟订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指导外资并购工作。指导协调县内国家级经开区和国(境)别产业园区工作。
10、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县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1、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经济指标逆势而上
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实现3.3%,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全市1、1.3、0.4个百分点,排名全市第二;全域社消零(含天府新区)累计增速1.6%,分别高于全国、全省1.8、1.7个百分点,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排名全市第二;全县货物进出口总额实现19.18亿元。
2、对上争取成效显著
一是主动向上对接。分管县领导、局主要领导1-10月带队到省、市对接汇报35次,邀请县处级以上领导下来指导14次,安排1人上挂省商务厅外贸处锻炼,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二是全力以赴争取。积极组织申报8类项目资金,成功争取外经贸资金、省全国百强县百强区培育资金、全国县域商业体系、消费政策补贴等项目资金,已到位1117.416万元。
3、项目引领打造新引擎
坚持紧跟潮流抓培育,聚焦夜间经济、网络经济等新领域,争取到省级全国百强县百强区培育资金650万,支持栖西里等特色商业街区打造游、乐、吃、住、行全时消费新场景、网红打卡地。入驻商户402家,日均客流量1.8万人次,总体销售数据约5.6亿元,直接提供就业岗位3100个。目前,成功打造栖西里、长平水街等消费新场景;川果智慧冷链物流中心一期项目已完成建设。
4、市场主体信心更强
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帮助市场主体克服困难,恢复发展信心。一是落实消费恢复政策。出台《仁寿县促进消费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投放财政资金1700万元,对鼓励汽车消费、提振餐饮消费、推动促销消费等政策进行了细化、实化,有力推动消费市场逐步回暖。二是落实主体帮扶政策。制发《仁寿县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振消费若干支持政策》,每年安排2000万元,重点支持主体培育、品牌建设,将服务业升规入统奖励金额由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对新入统弥补三产行业空白的企业奖励20万元。三是落实奖补政策。坚持兑现比承诺重要,今年累计为服务业企业、商贸单位兑现家政培训补助资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不停工不停产、经济贡献奖以及服务业强县项目资金等各项奖补1800余万元。四是精准发放消费券。连续开展多轮惠民消费券活动,累计投放政府资金1100万元,直接带动消费4773万元,间接拉动消费约2.8亿元;联合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配套发放消费券500万元,引导500余户商家参与发放消费券500万元,掀起全社会消费热潮。创新推行周末消费券模式,开展各类促销活动24场次,取得良好效果。
5、发展环境稳定向好
一是疫情防控决战决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不动摇,持续开展大型商超、限上餐饮等重点场所巡查工作,累计巡查商贸单位2970次,发现未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消杀等问题543处,约谈负责人13家,发放整改通知书7家,限期闭店整改门店2家,管辖范围零疫情。二是物资保障有力有序。制定物资保供“一张图一张表一个清单”,坚持实时监测、分析研判全县30家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疫情期间,全县生活必需品调运畅通、供应充足。三是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稳定。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守底线、保安全”攻坚月行动、安全生产百日提升行动等10次集中专项检查,累计检查商贸企业244余次,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76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营商环境更优。仁寿县涉外服务工作站在市民服务中心亮相运行,为个人和法人涉外业务提供英、日、韩三国语言咨询服务,全力助推眉山市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
6、心系民生办实事
一是电商助力农业农村发展。组织优秀电商人才代翠英、李星报名参加“大国农匠”全国农民农村电商人才技能大赛;鼓励徐橘果业、四川网贸港科技公司等大力开展“电商+企业(合作社、个体)+农户”等直采直销模式;组织张三芝麻糕、洛鲜、厨丰食品等电商企业参加“2022川货电商节”。全县实现网络零售额36.02亿元,同比增长5%。二是家政培训助就业。依托白猫、信福源、鸿钰、万帮川妹子等家政服务公司,开展30期培训,帮助800余名农村无业人员成功就业。三是市场提升群众满意。对照农贸市场达标提升标准,已完成10个农贸市场达标提升项目。
7、队伍建设坚强有力
一是思想根基更牢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并结合商务工作围绕保持经济稳定发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学习宣传、党建等方面研究落实措施。二是活动开展更有效。扎实开展“两新三大”活动,在自学基础上坚持全局集中学习,班子成员坚持深入企业、联系村走访调研累计46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8个。三是工作作风更务实。以县委巡察为契机,加强问题整改,做到举一反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21个,守住商务廉政底线。办理回复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8件,满意率100%。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商务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仁寿县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仁寿县商务局县本级
2.仁寿县第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参公)
3.仁寿县商务局发展事务中心(事业)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4343.8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50.24万元,增长6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的增加和人员的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434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19.02万元,占9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8万元,占0.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434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35万元,占11.6%;项目支出3841.48万元,占8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43.8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50.24万元,增长6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的增加和人员的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9.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25.44万元,增长6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的增加和人员的增加.(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9.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201)支出500.88万元,占11.6%;科学技术(206)支出35.93万元,占0.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25.96万元,占0.6%;卫生健康(210)支出17.42万元,占0.4%;商业服务业(216)等支出3704.8万元,占85.8%;支出住房保障(221)支出34.03万元,占0.8%.(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319.02,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商贸事务(1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201)组织事务(3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0.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科学技术(206)科学技术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35.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25.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17.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404.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6)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837.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支出决算为2074.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34.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2.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5.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6.13万元、津贴补贴46.24万元、奖金131.98万元、绩效工资15.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5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42万元、住房公积金34.0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8万元。
公用经费107.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0.15万元、邮电费10.29万元、差旅费11.5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租赁费7万元、培训费0.33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委托业务费10.02万元、工会经费9.26万元、其他交通费16.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4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23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的变化接待人数的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76人次,共计支出0.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厅来仁督察农贸市场、餐饮行业等工作1500元;空港一号跨境电商项目运行企业来仁考察3150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眉山市委员会来仁调研贸促工作1338元;市商务局来仁调研服务业发展和消费促进工作1350元,市商务局来仁调研服务业百强县建设情况162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仁寿县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11万元,比2021年增加23.33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新增参公人员4名,高层次人才3名、退役安置人员1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仁寿县商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仁寿县商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三产发展经费项目、“电子”消费券项目、2022年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进口贴息)、2019年度农商互联暨农产品供应链项目(中央资金)等23个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2022年仁寿县商务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商贸事务(1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201)组织事务(3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科学技术(206)科学技术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6)其他涉外发展事务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指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2年仁寿县商务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商务局共有机构1个,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一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1、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4、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除食糖外的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6、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等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7、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设驻仁商务代表机构的管理。
8、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9、参与拟订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指导外资并购工作。指导协调县内国家级经开区和国(境)别产业园区工作。
10、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县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1、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县商务局总编制28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10名、其他事业编制6名。在职人员31名,其中:公务员1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9名、其他事业人员10名;离休人员0名;退休人员0名。汇智公司管理的编外聘用人员6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县财政下达县商务局指标数4343.8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0901.86万元,追减指标6558.04万元),2022年县财政实际拨付4343.82万元。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县商务局总支出434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88万元,商业服务370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5.9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0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结合我局2022年运行实际及发展规划,制定了我局整体预算绩效目标。按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预算资金安排情况,明确了我局年度绩效目标。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协调了全县服务业发展,指导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了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组织实施了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监测了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了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确保了年初制定绩效目标全面完成。2022年预算收入4343.82万元,预算执行4343.82万元,预算编制准确率高。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关于从严从紧控制公务开支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剂人员保障经费指标。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无相关违规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网报经费、外经贸产业发展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全部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或县委、县政府批示申请预算、事前做到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广大群众对物质文化的需求、资金分配科学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好、实现绩效,有力地助推了我县商务相关事业的发展。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无相关违规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整体自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仔细开展,确保自评工作质量,绩效目标、自评情况及评价结果按县财政局要求按时公开。在自评工作中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相关注意事项,为来年更好开展工作打好基础,为财政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项目资金提供科学有效的参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部门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日常工作运转,项目资金保障了业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推动了我县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省级服务业强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职能。县商务局作为仁寿县2021年省级服务业强县项目主管单位,根据《仁寿县2021年省级服务业强县项目建设方案及资金管理细则》,牵头负责项目启动阶段、实施阶段以及总结阶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认真分析总结项目亮点,完善机制措施,对典型做法和重点企业进行跟踪培养,形成文字材料,定期上报省商务厅,确保服务业强县项目有效实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根据《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服务业聚集区、服务业强县(市、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21〕63号)文件要求,经综合研判,我县可开展申报工作。2021年8月,县商务局牵头报送申报资料并完成专家评审;2021年9月,我县成功入围2021年省级服务业强县并通过公示。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服务业强县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22〕3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商务局联合县财政局等部门审定,拟定了《仁寿县2021年省级服务业强县项目建设方案及资金管理细则》,县人民政府报请市商务局、财政局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商务厅、财政厅备案后实施。
3.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根据《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强县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22〕3号)精神,为推动我县服务业强县项目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仁寿县2021年省级服务业强县项目实施方案》《仁寿县2021年省级服务业强县项目资金管理细则》,明确重点支持县域培育本地服务业龙头企业、纳入省、市(州)、县服务业主管部门重点名录的服务业项目、企业和品牌建设,通过拨付补助资金的方式支持项目建设。
4.资金分配原则。专项资金原则上重点支持本地的重点项目,资金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0%。项目计划总投资492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3920万元,省级服务业强县补助1000万元。结合全县服务业发展实际,重点支持特色商业街区、餐饮特色品牌、商业综合体、大型酒店、物流体系等5个方向,每个方向项目体量不同,但都代表一个行业,所以5个子项目每个项目补助2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项目设置子项目5个,分别为万景·天府长平文化水街一期项目、聚乐城新建项目、仁寿铂尔曼酒店项目、仁寿项目万达广场商业1号地块项目、远成天府(国际)智慧物流城项目,计划总投资492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3920万元,省级服务业强县补助1000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绩效目标。万景·天府长平文化水街一期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3.5万平方米一期园林景观,包括古建亭子、园林零星构筑物、运动场、文体设施、室外雕塑小品及公共设施、道路等设备设施,计划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建设完成;聚乐城新建项目计划总投资1200万元,修建集旅游与休闲的配套建筑,总建筑面积8113.22平米,主要开展建筑绿化美化、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计划2021年3月至2022年10月建设完成;仁寿铂尔曼酒店项目计划总投资560万元,建设酒店的餐饮服务中心主体及外装工程,计划2021年2月至2022年11月建设完成;仁寿项目万达广场商业1号地块项目计划总投资600万元,改造购物广场的配套设施设备,主要开展建筑外墙救援窗改造、外广场、地下室及风情街装修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计划2021年10月至2022年11月建设完成;远成天府(国际)智慧物流城项目计划总投资560万元,建设约7250平方米仓储物流仓库2栋(3号和5号厂房),计划2021年10月至2022年12月建设完成。到2022年底,力争新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及限额以上商贸单位20户以上;全县服务业增加值实现235亿元以上,同比增长9.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3%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39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1%以上。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重点支持县域培育本地服务业龙头企业,纳入省、市(州)、县服务业主管部门重点名录的服务业项目、企业和品牌建设;重点支持以下5个方面,目前5个子项目均符合支持方向。
(1)支持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打造本地人气聚集地,增加消费能级。
(2)支持餐饮特色品牌建设,推动特色餐饮等地方特色服务业转型升级,培育行业龙头企业。
(3)支持商业综合体建设,打造游、购、娱一体的特色商圈。
(4)支持大型酒店建设,推动文旅融合发展。
(5)支持物流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打造西南地区重要消费节点。
5个子项目,即万景·天府长平文化水街一期项目、聚乐城新建项目、仁寿铂尔曼酒店项目、仁寿项目万达广场商业1号地块项目、远成天府(国际)智慧物流城项目均属于县重点服务业企业,符合资金支持方向。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2023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仁寿县商务局对项目决策、实施、完成结果、符合性、成长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开展绩效自评,通过查询资料、查看现场、核对税务等方式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8月,县商务局牵头组织申报服务业强县项目的申报工作,9月通过省厅专家评审并公示,12月省财政厅下达服务业强县资金1000万元。
按照《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地方部分)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282号)、《仁寿县2021年省级服务业强县项目建设方案及资金管理细则》等文件要求,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流程均符合相关规定,暂未预算调整的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仁寿县2021年省级服务业强县项目计划总投资492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3920万元,申请省级服务业强县补助1000万元;目前自筹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完成实际投资5157万元,到位率达到100%以上,支出率104.8%;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到位,支出率100%。
2.资金使用。总资金492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392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建设,12月到位并投入达到100%以上;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省级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资金补助,也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一)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分为五个子项目,自筹资金3920万元由各子项目建设公司负责管理,五个子项目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自筹资金部分;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由县财政局、县商务局按照财经管理办法及《仁寿县2021年省级服务业强县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进行管理及拨付。对照项目资金管理细则,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一、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仁寿县2021年省级服务业强县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细则》经政府常务会审定,方案中明确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仁寿县服务业强县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专人推动工作开展和项目实施。县商务局强化项目工作的督查,及时通报情况,积极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不断完善政策,推动县现代服务业工作快速健康发展。县财政局专项监督项目资金安全,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定期巡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虚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给予通报,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由于5个子项目为企业投资项目,相关招投标程序由各子项目按企业自行执行。
项目实施流程:
(1)启动阶段(2022年1月)。由县商务局负责,对全县经济发展、产业特色、商贸流通服务企业现状进行全面摸底;拟定并报备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审核和确定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报省、市财政、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2)实施阶段(2022年2月—2022年11月)。由县商务局负责指导承办企业细化各子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商务局审定后组织实施,并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加强项目监督和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总结阶段(2022年12月)。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及项目责任部门联合初验后,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申请验收和绩效评价,接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对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价情况的抽查。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仁寿县2021年省级服务业强县项目实施方案》,仁寿县2021年省级服务业强县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月度检查、季度通报、分期考核,推动项目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县商务局强化项目工作的督查,及时通报情况,积极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县财政局专项监督项目资金安全,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定期巡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虚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给予通报,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三)项目监管情况。
根据《仁寿县2021年省级服务业强县项目实施方案《仁寿县2021年省级服务业强县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进行指导管理,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检查,及时纠正和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五个子项目,分别为支持特色商业街区、餐饮特色品牌、商业综合体、大型酒店、物流体系等5个支持方向的重点项目,截至目前,5个项目均已完成验收、专项审计和资金拨付工作。2022年,新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及限额以上商贸单位50户,仁寿县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实现3.3%,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全市1、1.3、0.4个百分点,拉动GDP1.4个百分点,对GDP贡献率46.7%,均达到“在全省平均水平提高百分之一”的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该项目的5个子项目均为仁寿县重点项目,建成投运后年产值预计达到20亿元以上,预计实现税收1亿元左右。项目建成后将引导高端品牌或商业模式入驻,促进县域消费转型升级,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壮大,打造商圈经济,实现服务业提档升级,加快推进仁寿“333”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对仁寿整个城市的GDP增长作出贡献。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5个子项目建成后预计带动城市就业人员1万人以上,引导仁寿县高端零售业态聚集发展,打造多层次、高端化、定制化的新零售现代智慧商圈,打造仁寿城市新地标、城市旅游打卡地、时尚餐饮风尚标以及物流产业集群。
3.生态效益。5个子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均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文件规定,建成后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冲击,通过合理调控,维护生态与经济的平衡,使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协调统一。
4.可持续效益。该项目的5个子项目包括特色商业街区、特色餐饮、商业综合体、大型酒店、物流体系等5类产业方向,均为发展潜力大、能源消耗低、环境影响小的现代服务行业,具有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协调统一发展的潜力,可实现持续的长期效益,将长期助力仁寿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5.服务对象满意度。五个子项目分别是目前仁寿特色商业街区、餐饮特色品牌、商业综合体、大型酒店、物流体系建设的重点项目,仁寿县把5个项目纳入全县挂图作战项目,由商务、文广旅、行审、住建等部门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及时处理协调项目整体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项目申报指南、指导意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完善,不存在脱离实际、缺陷、漏洞导致执行偏离预期的情况;项目资金分配结果与规划计划一致,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到具体支持对象的情况良好;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规划合理、制度完备,目标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总体评价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5个子项目总体项目资金体量大,投资总额超过20亿元,在项目申报过程中选取部分工程体量作为服务业强县进行申报,申报项目总体资金4920万元,导致5个项目在拨付相关款项时无法单独体现,票据大多为整个项目的付款凭证。。
(三)相关建议。
无。
2022年电子消费券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500万电子消费券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经县政府批准,开展“大美仁寿 惠民乐购”消费促进活动,通过“云闪付”APP向市民投放500万元的惠民消费券,资金在年初预算中心工作经费中安排。
2.资金拨付给中国银联平台,通过“云闪付”APP向市民发放,市民在指定商家使用,由银联进行结算。
3.(1)设置“仁寿县消费券”(财政资金300万元)。“生活消费”版块(共计260万),用于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单位;综合商圈”版块(共计40万),用于万达广场(20万元)、中铁仁禾广场(10万元)、栖西里商圈(10万元)。
(2)设置“大型餐饮消费返券(财政资金200万元)。在指定大型餐饮商家一次性消费满5000元,经审核后由“云闪付”APP向指定账户发放“500元无门槛电子消费券”,用于下次在本店消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发挥消费券杠杆作用,刺激消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1-6月社消零累计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3.申报内容与实际基本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首先由项目管理股室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自评,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等进行核实,形成自评报告。单位对项目实施及自评报告内容进行核实后再上报县财政局。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由我局制定活动方案,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收集回复意见后,向县政府请示。根据县主要领导批示向县财政申请资金,拨付给中国银联平台,通过“云闪付”APP向市民发放。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资金计划500万元,实际发放500万元,使用489.5730万元,剩余10.4270万元,剩余金额已全部退回县财政。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根据活动方案组织商家报名并进行筛选;召开培训会,组织活动商家签订《参与活动承诺书》,督促商家遵守活动规则,做好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工作;由银联按计划定期投放消费券,每笔交易采取T+1方式向商家结算。
四、项目绩效情况
活动自6月1日正式启动,覆盖“儿童节”、“端午节”、“父亲节”等消费高峰期及6个周末,共计285户商家参与,在线抢券峰值人数近10万人,总参与量突破200万人次,直接带动消费2032万元,间接拉动消费达1.6亿元。活动有效提升了限上零售总额,为全县社消零稳定增长提供支撑,1-6月累计增速实现0.9%,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2年四川省全国百强县培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职能。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全国百强县百强区培育项目的通知》(川发改县域〔2022〕31号)文件,县商务局组织开展了仁寿县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的项目申报工作,会同县财政局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进行指导管理,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检查。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争创全国百强县百强区百强镇支持奖励办法>和<全国百强县百强区百强镇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1〕39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全国百强县百强区培育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指南的通知》(川发改县域经济〔2021〕252号)、《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170 号)等文件规定,仁寿县2022年四川省全国百强县培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符合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方向,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合规。
3.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足球即时比分〈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22〕177号)精神,为推动我县百强县资金项目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仁寿县2022年四川省全国百强县培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仁寿县2022年四川省全国百强县培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管理细则》,明确重点支持县域培育本地服务业龙头企业、纳入省、市(州)、县服务业主管部门重点名录的服务业项目、企业和品牌建设,通过拨付补助资金的方式支持项目建设。
4.资金分配原则。专项资金原则上重点支持本地的重点项目,资金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0%。子项目栖西里·文创艺博中心D区外装提升工程项目属于仁寿县重点服务业项目,已纳入仁寿县服务业主管部门重点名录,计划总投资1600万元,符合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仁寿县2022年四川省全国百强县培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具体子项目为栖西里·文创艺博中心D区外装提升工程,项目业主为仁寿泓仪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950万元,省级全国百强县培育资金650万元,建设周期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主要对项目D区1栋、2栋、3栋、4栋外装进行提升,施工面积约14000平方米,提升整个街区美观,优化项目整体效果。
2.项目应实现的绩效目标。项目设置子项目1个,即栖西里·文创艺博中心D区外装提升工程项目。分启动阶段(2022年9月)、实施阶段(2022年9月—2022年11月)、总结阶段(2022年12月)等三个阶段。到2022年底,力争新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及限额以上商贸单位31户以上;全县服务业增加值高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支持县域培育本地服务业龙头企业,纳入省、市(州)、县服务业主管部门重点名录的服务业项目、企业和品牌建设。子项目栖西里·文创艺博中心属于县重点服务业企业,是已纳入市服务业主管部门重点名录的服务业项目,符合资金支持方向。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2023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仁寿县商务局对项目决策、实施、完成结果、符合性、成长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开展绩效自评,通过查询资料、查看现场、核对税务等方式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2月,县商务局牵头组织申报省级全国百强县培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4月通过省厅专家评审并公示,7月省财政厅下达培育资金6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