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被处罚单位
违法事实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时间
备注
1
眉山蔚蓝苍穹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浸脚池池水游离余氯指标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项
警告,罚款1000元
2025.7.28
简易程序
2
仁寿汉元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造浪池水菌落总数、儿童池水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
中铁四川生态城投资有限公司
室外游泳池水游离余氯、菌落总数及室外浸脚池水游离余氯测定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