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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司法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78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25-04-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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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燕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爱国主义教育法>纳入普法重要内容的建议》(第78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是对国家悠久历史、灿烂文化的认同,对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具有重要作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普法,送爱国主义精神入学校、入人心,助力培养青少年爱国主义文化自信,为筑牢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提供有力支撑。我局做好普法牵头部门职责,将爱国主义教育法纳入普法安排,奠定宣传爱国主义精神的主旋律,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爱国氛围。 一是向内协调,统筹安排。将《爱国主义教育法》纳入“法入仁心”一月一主题活动重点宣传法律法规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普法计划安排、普法成效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用好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的支持保障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稳步开展。 二是向外推动,夯基凝力。推动各方学习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法》,将爱国主义精神普及网络,融入家庭、学校、社会,打好普法工作基石。充分运用好红色资源、文物古迹、廉政教育基地和各类文化场馆等资源,用好爱国主义题材的文艺作品、优秀课外读物、动漫、音视频产品等,创新方式、凝心聚力,推动构建爱国主义社会课堂。同时,结合各类传统节日开展各具特色的民俗文化、纪念庆祝开展多形式普法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爱国文化,传承爱国主义精神。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继续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履行岗位职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注重普法宣传教育成效,总结经验,更进一步。将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法》作为2025年度普法重点任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爱国主义精神普法宣传工作向深向实,使爱国主义精神深入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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