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周莉)
编号:202512110953
周莉因保管不善,将川(2025)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9623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莉
2025年12月11日
上一条: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下一条: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情况的公示(2025年10-12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