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何晓莉、唐建彬)
编号:202507280541
何晓莉、唐建彬因保管不善,将川(2022)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1116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晓莉、唐建彬
2025年7月28日
上一条: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闵书香) 下一条: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富加镇满庭芳礼宴中心项目总平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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