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即时比分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尹建新)

2021年11月18日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号:2021011150468)

尹建新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监证:0201622、仁国用(2014)第8050号

尹建新



90.27

住宅

文林镇绿岛街51号4幢1单元5层1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尹建新

2021年11月15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曹桃云)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陈丽英)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