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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辜淑兰)

2021年01月13日    来源:

编号:202101130019

根据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川1421执1787号之一、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川1421执1787号之二,将魏世全、李淑先名下房产仁寿县文林镇南坛路二段78号2栋2单元5层1号 (监证:0084696、0084697号,仁国用(2009)第7749号),的房地产转移登记为辜淑兰。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13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小群、杨志) 下一条:仁寿县文宫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作废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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